京东养车与途虎养车 “震虎价” 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评析


一、案件基本事实梳理
纠纷起因:2023年9月,途虎养车与京东养车因 “震虎价” 宣传活动引发不正当竞争纠纷;2024 年 1 月,途虎养车(上海阑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)正式起诉京东系三家公司(北京汽广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、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、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)。
原告诉求:要求被告停止使用 “震虎价” 宣传、删除相关内容,赔偿经济损失 500 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 30 万元,并在指定平台置顶赔礼道歉、消除影响。
诉讼进程:2024 年 11 月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支持原告诉求;被告上诉后,2025 年 7 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被告履行情况:2025 年 8 月 4 日,京东通过 “京东汽车” 公众号发布声明消除影响,途虎确认收到赔偿款,但认为被告尚未发布符合要求的声明;京东方面则称 “‘震虎价’只是一个名字”。

二、法律焦点与裁判逻辑
法律依据:法院适用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八条(虚假宣传)、第十一条(商业诋毁)及第十七条(损害赔偿),同时结合《民法典》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。
行为定性:
虚假宣传:“震虎价” 宣传中 “价格比友商低 5%” 的表述缺乏事实依据,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。
商业诋毁:“震虎价” 名称因 “震虎” 与 “途虎” 的关联性,被认定为针对竞争对手的不正当竞争,构成对途虎养车商业信誉的损害。

三、案件影响与启示
对行业的警示:
互联网平台的营销活动需严守竞争边界,避免使用易与竞争对手产生关联的标识或表述。
价格宣传应确保真实性,不得通过虚假承诺或模糊表述误导消费者。
企业合规建议:
建立营销内容合规审查机制,对涉及竞争对手、价格比较的宣传内容进行法律风险评估。
若涉及侵权纠纷,应积极履行生效判决,避免因拖延或不当回应扩大负面影响。
司法实践导向:本案体现了法院对互联网领域 “搭便车”“诋毁对手” 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严格规制,强化了对商业信誉和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。

四、争议延伸观察
京东在判决生效后推出 “50 亿养车补贴” 并发起 “全网征名” 活动,虽属市场策略调整,但 “‘震虎价’不让用了” 的表述被指淡化不正当竞争的性质。这一现象也反映出部分企业在合规意识上仍需加强 —— 法律不仅要求停止侵权行为,更要求企业正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,通过真诚整改重建市场信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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